北京房地产法律咨询
北京,西城/宣武2024-05-09 15:26:31
23 次浏览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
公司名称: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
联系人: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
法律咨询: 刑事案件能不能撤案? 律师答疑: 刑事案件能撤案。如果案件正处于阶段,经机关调查后,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,或者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,又或者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,应当对案件进行撤销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十六条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,已经追究的,应当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,或者终止审理,或者宣告无罪:
(一)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
(二)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
(三)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
(四)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;
(五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;
(六)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如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您的咨询,你的信任,我的责任金标律师事务所,让您的家庭更和谐。
联系电话:18511859028